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金秀瑶族自治县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所辖的一个自治县。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桂中东部的大瑶山,323国道过境。成立于1952年5月,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瑶族自治县。全县土地总面积518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2080平方公里,占全县总面积的80%。森林面积319.35万亩,森林覆盖率87.34%。耕地面积1.44万公顷。行政区划辖3镇8乡80个村民委(含街委),总人口14.73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2.77万。有瑶、壮、苗、侗等少数民族11.45万人,瑶族占总人口的34.8%。人口自然增长率4.34‰。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.07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.98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0.63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1.46亿元。主要旅游景点有莲花山、圣堂山、罗汉山、板显峡谷、花王山庄、原始森林度假村和银杉公园。重要矿产资源有重晶石、硅、花岗岩、彩色大理石、铜、金和铁。土特产品有灵香草、八角、绞股蓝、黄笋、甜茶、香菇、木耳等。